弥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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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之目的
成立弥陀村之目的,是提供净宗同修一个真正的念佛道场,让同修能够安心住在弥陀村,万缘放下,致诚恳切念佛求生西方极乐世界。

道风 – 修行之方法(行门)
(1) 以真诚、清净、平等、正觉、慈悲之心; 以看破、放下、自在、随缘之行,破除一切妄想执着。
(2) 发菩提心,一向专念阿弥陀佛,决定往生净土。
(3) 「少说一句话 多念一句佛 打得念头死 许汝法身活」,禁语。
(4) 行依三福、六和、三学、六度、十愿

学风 – 所依之教理(解门)
(1) 总依净宗五经一论
(2) 专依《无量寿经》夏会集本、《佛说阿弥陀经蕅益要解》、《普贤行愿品清凉疏钞》。
(3) 净宗祖师语录、《印光大师文钞》。
(4) 弘扬伦理、道德和因果教育。

行政
由马来西亚净宗学会行政处支援,另设弥陀村工作人员,负责整体弥陀村之运作。请参考弥陀村组织表。

财政
由马来西亚净宗学会支援。

共住
分两类,两者经马来西亚净宗学会理事会通过后才能入住弥陀村。
一) 是长期住在弥陀村念佛修行者;
二) 是短期住入弥陀村念佛修行者。

入住申请手续:
一﹚入住的期限,最长是三个月,最短是二天(学会所安排之佛二活动)。特殊情况者必须由本会理事批准方可入住。申请表格可向马来西亚净宗学会知客处领取。
二﹚申请表格,最迟在预算入住前一个星期呈交知客处。
三﹚申请的条件为:
(a) 申请者必须由净宗学会负责人推荐;
(b) 年龄满廿一岁;
(c) 修学净土念佛法门之四众同修;
(d) 决心看破放下、求生净土;
(e) 能够照顾自己的行住坐卧;
(f) 奉公守法;
(g) 无传染病,吸毒、或酗酒者;
(h) 完全明了【弥陀村共住规约】的内容及精神;并服从共住之规约。
四﹚申请共住期限一个星期以上者,需呈上个人健康检查医葯报告、有效期限为一年。
五﹚表格及相关的医葯报告呈上之后,马来西亚净宗学会知客处会通知申请者,谓其申请已经被接纳与否。特殊情况者,由理事亲自与申请者面洽之后决定。
六﹚申请批准之后,入住者必须通知本会知客处,其到达弥陀村的日期及时间。
七﹚住众若欲申请延住,须于期满前一星期申请,须由弥陀村的当家执事推荐,经由本会理事批准之后方能延住。
八﹚共住者必须遵守规定之时间表及念佛方式参加共修与修行。
九﹚住宿与膳食皆由马来西亚净宗学会提供。

弥陀村共住规约
1. 自备日常盥洗用品、衣裤、床单、被、枕头、水壶、黑袜子和海青。
2. 不许携带饮料或零食。
3. 不许携带电器。
4. 未经执事许可,不可擅自调换执事安排的床位。
5. 要时常整理打点自己的衣物用品; 不可在指定晾晒衣服处以外的地方晾挂内、外衣服或毛巾。
6. 专一念佛。除打佛七,随课念佛外,遵循定课作息,不得懈怠。
7. 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道场规则,爱国爱教,勤修三学,恪遵六和。
8. 必须谨遵佛制,戒行清净,慎护讥嫌,自尊自重,善护律仪,犯根大戒者,不共住。
9. 善护身业,务必衣着端庄、态度温和谦虚、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寮房整齐、清洁和安静,避免高声交谈或任意嘻笑,不得暑天赤膊,如矜奇立异,与弥陀村宗旨不合者,不共住。
10. 挑拨是非,破和合僧,情节严重而又屡教不改者,不共住。
11. 打架斗殴,破口相骂,不论曲直,不共住。
12. 禁止吃鱼肉荤酒、吸烟、毒品、麻醉葯、博弈、赌钱、看淫秽书刊,如有不遵守者,不共住。
13. 私自化缘募捐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不服者不共住。
14. 尊师重教,恭敬耆德,服从执事安排,不得违拗。
15. 入念佛堂共修、课诵或念佛行仪,必须穿海青及黑袜子,鞋子请留在堂外。
16. 早晚课诵,堂内念佛,二时斋供,遵守殿堂秩序,如屡教不改者,不共住。
17. 因事外出,须向执事请假,回来后必须销假。请暂假者,须填写请假条。如外出未经请假,夜不归宿,屡教不改者,不共住。
18. 凡为佛子,宜心存平等,海内一家,不得分别乡情,亲近疏远。
19. 常住经典及法器,未经执事许可,概不准随意搬动或借出。
20. 常住各物,须加爱护。侵损常住财物者,必须退赔。
21. 勿擅自使用常住电话,或任何通讯工具与外界联络。如有必要,须先获执事同意,方可用电话。
22. 勿到厨房私烧小菜,或将私用食物储藏在香积堂及电冰箱。严禁在寮房内用电器、电炉、煤油炉私造饮食,屡教不改者,不共住。
23. 勿在香积堂以外的地方饮食。
24. 不得三、五成群,杂心闲话。
25. 不得私留亲友住宿,如须住宿者需经执事同意,听从安排。
26. 不得领不相识的人,在寺内各处参观,以免搅乱内部安全。如有宾客至,须由客堂执事陪同参观。
27. 各殿堂、各寮口内外,清洁卫生,经常打扫,保持弥陀村清净庄严。
28. 必须谨慎门户,严防火烛,注意防火防盗。
29. 晚间养息时,不得高声惊众,按时熄灯。

特殊安排
1) 欢迎全马念佛道场使用弥陀村举办一日乃至多日念佛共修会或佛七法会。
2) 自备海清、床单、被枕、厨师及护法,负责善后的工作。
3) 在念佛共修期间,所有的共住及念佛同修都必须参与并遵守共修会所订之仪规。
4) 弥陀村念佛共修会的运作费用,由马来西亚净宗学会负责,租借交通工具来往弥陀村的费用,则由承办共修会之单位负责。
5) 所有共住同修或举办念佛会之单位,都必须遵守现有之共住规约。
6) 马来西亚净宗学会保留核准申请与否的最后权利,不须要给予申请单位任何的理由。

附:弥陀村{共住合约}大意:
申请者在共住期间,遵守以下的条件:
1) 马来西亚净宗学会(之后称 「授权者」 “Grantor”)授权各共住者(“Licensee”),在共住期间,在不违反规约之情形之下,享用弥陀村的设施。
2) 共住者必须用心保护弥陀村之环境、一切设施及工具。若因粗心损坏任何设施或工具,必须赔偿损坏之物。此外,共住者要保持弥陀村环境清洁、卫生及雅观。
3) 弥陀村是个修行念佛的地方,共住者不能在村内进行其它的活动及商业交往。
a) 共住者不能在村内收藏酒、毒品,酗酒吸鸦片、大麻或其它非法麻醉葯,也不能在村内进行非法或不道德的娱乐活动。违犯者必须立即迁单。
b) 共住者不能擅自装修弥陀村的设备及环境,也不可作出任何足以骚扰其它共住者的举动。
4) 共住者不能在村内擅自煮食。
5) 共住者必须遵守授权者为照顾弥陀村员工之健康、安全及福利所设 之各项条规。
6) 共住者必须遵守「弥陀村共住规约」。授权者有权力在必要时修改或增加规约之条文,共住者必须遵守授权者之决定。
7) 授权者为弥陀村道场购置公共责任保险,共住者须遵守此共住规约所列之条文及其附录,不得违反任何条文以致该保险单失效。
8) 共住者不得带一切违禁物、非法物件、易燃物,酒等等进入弥陀村。
9) 共住者不得私自让非共住使用弥陀村的任何设施。
10) 共住者在共住期满时,于离开前必须把住处清理干净,交回给授权者。 共住者欲续住,必须向授权者申请续住。若申请续住不被接受,共住者在离开前,必须把住处清理干净交回给授权者。
11)(a)共住者在弥陀村若有任何受伤事件,死亡或损失,不得起诉授权者。(b)若共住者直接或间接造成弥陀村产业有所损失,共住者必须赔偿授权者
12) 共住者同意,若违犯以上任何一条规约,就是违犯了「共住条约」,授权者根据第十三条的内容,可令共住者立刻迁单。
13) 共住者同意,如果共住者有违犯此规约,授权者可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以书面通知违犯者迁单。
14) 共住者同意,授权者可在必要时,不必给予任何理由,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以书面通知共住者迁单。
15) 如因自然现象、火患、水灾、暴动、机械失灵、人手不足或因缺水、缺乏材料、失去电源而造成的服务或活动中断,共住者不能起诉授权者。

更多详情,请联络:马来西亚净宗学会 https://www.amtb-m.org.my/contach

资料来源:马来西亚净宗学会 (https://www.amtb-m.org.my/